(五)编制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规划;监督执行粮食仓储管理的技术规范;指导全市科学储粮及仓储设施技术改造;负责完善市本级储备粮的管理体系,健全地方储备粮的调控功能;配合有关部门强化粮食批发、零售市场的管理,稳定粮食市场价格。
(六)依法对粮食收购实施行政许可并加强监管;依法履行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职责;协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集中管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历史财务挂帐。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文档、政务公开、信息、保密、信访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安全、行政事务管理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粮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三)财务科
负责政策性粮油各项补贴的拨付、清算和使用监督;拟订市级储备粮油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汇总财务会计报表,定期审核资产、负债和损益;承担部门预算和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
(四)调控管理科(行政许可科)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发展规划;编制市级地方粮油储备计划,并负责督促落实和监管,协管属地省级粮油储备;组织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任务的落实,组织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及灾区、库区和贫困山区等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保障军粮及政策性粮油供应;负责全市粮油信息工作,建立和完善粮油市场价格信息预警系统;负责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油市场以及粮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市粮食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五)仓储科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及仓储设施的建设规划,拟订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对全市粮食仓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储存等技术规范,指导全市安全储粮和科学保粮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粮的库存管理和质量安全;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粮油质量标准的执行,指导全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承办粮食流通仓储设施投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粮食行业仓储设施统计报表汇总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