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省储备粮咸阳直属库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发改经贸〔2010〕1854号)
省储备粮管理公司:
《陕西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关于申请2010年粮油仓储设施建设省及投资项目的申请报告》(陕储粮仓字[2010]125号)收悉。根据《 陕西省粮油仓储设施建设规划(2010-2020年)》、《陕西省粮油仓储设施建设规划(2010-2020年)实施方案》、《陕西省粮油仓储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该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场址
同意扩建项目设两个场址,地点分别为咸阳直属库库区和眉县分库库区。
眉县分库库区位于金渠镇,库区与县环城路相距约150m。项目建设用地115.65亩。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同意咸阳直属库库区扩建规模为油罐容量5500m3,主要建设1500m3和4000m3油罐各1座。
同意眉县分库库区建设规模为总仓容9.6万吨,主要建设平房仓11栋,配套辅助生产设施等。
三、工艺设计
同意工艺设计。
(一)油罐区
工艺设计与原油罐区保持一致,油罐的进出油管道接至罐区进出油主干管,油罐内设加热管由于油品加热。
(二)仓储区
1、储存的原粮品种主要小麦和玉米。
2、粮食入出库以汽车包粮运输为主,也可接受、发放散粮。
3、粮食平均储存年限3年。
4、库区配置四条生产作业线,每条作业线能力为50t/h。
5、仓内设置地槽式通风系统,仓底通风机为移动式离心风机,粮面通风风机为固定式轴流风机。
6、熏蒸系统主要由施药装置、环流装置、磷化氢检测装置组成。除仓壁环流管道为固定式外,其他环流熏蒸设备(设施)均为移动式。
四、总平面及建筑结构
(一)咸阳直属库库区
根据库区建设条件,同意新油罐布置在原油罐区内,1500m3油罐布置在油罐区西北侧,4000m3油罐布置在油罐区最南端。
油罐选用立式圆筒形拱顶钢制油罐,直径分别为12m和18.8m。
(二)眉县分库区
根据功能要求,同意库区划分为粮食储备区、生产辅助区、办公生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