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产白糖:《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厂家检验报告等。
(二)进口白糖:允许该批白糖在中国境内销售(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该批商品报关口岸当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该批商品出具的《卫生证书》;生产厂商或者该批商品出口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并签署《进口白砂糖单证合法、真实、有效保证书》(见附件)。
第三十四条 重量验收:可采用过地磅同时抽包检斤方式,或者单独抽包检斤方式。
第三十五条 质量检验:一个垛位扦取一个样品,样品一式两份,封样后寄(送)质检机构。货主也可委托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第三方扦样,交割仓库配合并监督扦样,由此产生的费用(不包括交割仓库配合扦样费)由货主承担。
第三十六条 自收到每批白糖样品起5个工作日内,质检机构应当出具检验结果并通知交割仓库。
第四节 PTA入库
第三十七条 生产日期超过90天的境内生产的PTA和自境外发运之日起超过60天的进口PTA,交割仓库不得接收入库。
境内生产的PTA申请入库的,应当向交割仓库提交本批PTA生产厂家出具的符合交割标准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证明书》须载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适用的质量标准和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结果等信息。
境外生产的PTA申请入库的,应当向交割仓库提交本批商品的船运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入库单位公章。商品所有人应当对所提供的单证签署《进口PTA单证合法、真实、有效保证书》。
不同生产厂家生产的PTA应当分开预报。
第三十八条 重量验收:PTA单包净重为1吨或者1.1吨。重量验收可采用过地磅同时抽包检斤或单独抽包检斤的方式进行。
第三十九条 PTA质量检验按每300吨一个样品扦取;不足300吨的按300吨计。样品一式三份,双方封样后寄(送)质检机构两份。自收到每批样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质检机构应当出具检验结果并通知交割仓库。
货主向交易所和交割仓库提交指定生产厂家出具符合交易所要求的产品质量责任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的,入库PTA质量可以免检。
第五节 菜籽油入库
第四十条 菜籽油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
第四十一条 入库菜籽油应当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随货同行的产品化验单。
产品化验单中须载明产品名称、产地(包括原产国)、压榨或者浸出、产品执行标准、等级、是否转基因产品及编号等。
第四十二条 采用汽车运输的,菜籽油重量验收以地磅计量为准;采用火车运输的以火车罐打尺或者储油罐打尺计量为准;采用船舶运输的,以过磅或者储油罐打尺计量为准。
经交易所批准,菜籽油重量验收可以使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其他先进衡器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