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娉曞緥淇℃伅 | 娉曞緥鏂伴椈 | 妗堜緥 | 绮惧搧鏂囩珷 | 鍒戜簨娉曞緥 | 姘戜簨娉曞緥 | 缁忔祹娉曞緥 | 琛屾斂娉曞緥 | 璇夎娉曞緥 | 鍚堛€€銆€鍚� | 妗堜緥绮鹃€� | 娉曞緥鏂囦功 | 鍚堝悓鑼冩湰 | 娉曞緥甯歌瘑 | 鍙歌€冮搴� | 
娉曞緥鍥句功 | 璇夎鎸囧崡 | 甯哥敤娉曡 | 娉曞緥瀹炲姟 | 娉曞緥閲婁箟 | 娉曞緥闂瓟 | 娉曡瑙h | 瑁佸垽鏂囦功 | 瀹硶绫� | 姘戝晢娉曠被 | 琛屾斂娉曠被 | 缁忔祹娉曠被 | 鍒戞硶绫� | 绀句細娉曠被 | 妗堜緥瓒嬪娍 | 銆€銆€銆€銆€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调整我市部分职称政策的通知(2010重新发布)

  三、在我市工作的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或依据有关规定,报名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以及职(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按我市现行职称评审的资格条件、评审程序、评审方法等政策规定执行。

  四、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五、凡符合申报条件,且身体健康、正受聘于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含机构改革离岗退养人员),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以通过现受聘工作单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离、退休人员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仅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评价,办理离、退休手续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不变。

  六、在我市工作的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可以按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可在学历、论文要求等方面给予适当放宽。

  七、实行业绩优先原则,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现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历、资历条件做如下调整:

  (一)凡申报评审中级资格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同时将学历(学位)、资历条件调整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获得硕士学位后3年调整为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3年调整为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4年调整为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5年调整为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中专毕业的,不再执行“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助理级资格后,受聘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的规定,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资格。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娉曞緥淇℃伅 | 娉曞緥鏂伴椈 | 妗堜緥 | 绮惧搧鏂囩珷 | 鍒戜簨娉曞緥 | 姘戜簨娉曞緥 | 缁忔祹娉曞緥 | 琛屾斂娉曞緥 | 璇夎娉曞緥 | 鍚堝悓 | 妗堜緥绮鹃€� | 娉曞緥鏂囦功 | 鍚堝悓鑼冩湰 | 娉曞緥甯歌瘑 | 
娉曞緥鍥句功 | 璇夎鎸囧崡 | 甯哥敤娉曡 | 娉曞緥瀹炲姟 | 娉曞緥閲婁箟 | 娉曞緥闂瓟 | 娉曡瑙h | 瑁佸垽鏂囦功 | 瀹硶绫� | 姘戝晢娉曠被 | 琛屾斂娉曠被 | 缁忔祹娉曠被 | 鍒戞硶绫� | 绀句細娉曠被 | 銆€銆€銆€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