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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豫审〔2010〕106号)


厅属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已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

  为了推动新修订保密法的学习和贯彻,教育审计人员应对当前保密工作的严峻形势,强化安全保密意识,提高保密能力素质,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河南省委宣传部、省国家保密局、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豫保局〔2010〕17号)和河南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省国家保密局《关于开展修订的〈保密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豫保局〔2010〕13号)的要求,我厅成立了祁敦芳副厅长为组长、厅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新修订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厅法规处负责有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拟定7月中旬至10月中旬在全厅组织开展新修订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学习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守秘密,警钟常鸣”为主题,以贯彻执行新修订保密法为主要内容,结合新形势下审计保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保密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审计人员保密法律意识,营造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严密防范窃密、泄密事件发生,严厉打击窃密、泄密犯罪活动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依法审计,促进保密工作更好地为审计工作服务。

  二、活动目标

  紧密结合我厅保密法制建设的实际,扎实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保密法制教育,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在依法审计,行使经济监督权力的同时,认真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维护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合法利益的责任意识,严守国家秘密、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等;进一步树立保密法律法规的权威,充分发挥保密法律法规在调整和维护社会各种利益关系中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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