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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搞好技术指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服务跟着种子走”要求,认真抓好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通过层层举办技术培训班、专家技术讲课、送科技下乡、开展科技入户等形式,切实把配套栽培技术落到实处。供种企业要搞好跟踪技术服务,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抓好小麦高产创建活动,围绕农业部提出的高产目标,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实化措施,引导广大农民科学管理,提高广大农民科技种粮水平。

  (五)强化项目监管。一要做到政策公开。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遵循“政策公开、标准统一、补贴到户”的原则,实行“四公开”和“四到户”,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二要实行严格督查。各级农业、财政、发改、监察、审计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采取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专家组督导等有效形式,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查看种植清册,核对种植面积与实际补贴金额,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省、市、县三级农业、财政、发改、监察、审计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对农民群众举报的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查证落实,尽快解决,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项目任务。在公开招标、小麦供种等关键环节,邀请同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单位记者对良种补贴工作进行视察和监督,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要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认真搞好“种子执法年活动”,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四要继续落实 “十不准”制度。在补贴面积上不准虚报,不准漏报,不准降低补贴标准;在招投标上不准对企业吃、拿、卡、要,不准违规收取企业的任何费用,不准暗箱操作,不准搞地方保护主义;在资金使用上不准挪用,不准挤占;在供种上不准搞强迫种植和强行推广等。

  (六)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技术培训宣传、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专家督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需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严肃工作纪律,发现有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当事人严肃查处,并通报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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