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补贴分户清册。村委会根据农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填写小麦良种补贴分户清册。清册内容包括户主姓名、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分户清册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复核确认后,交同级财政部门。
(三)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凡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的,实行“一折(卡)通”方式兑现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农业部门复核后的小麦良种补贴分户清册中所列补贴数额,会同承办银行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乡镇财政部门按照分户清册负责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应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指印。领取通知书后,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农民固定补贴存款折、良种补贴兑现通知书可随时到承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承办银行营业网点为农民办理良种补贴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小麦良种补贴”字样。
凡采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的,小麦良种实际出售价应在中标价格基础上,根据每亩小麦良种补贴金额和标准用种量实行售价折扣,购种农民按折扣以后的价格付种子款。同时供种单位登记销售折扣清册(小麦良种种植清册),购种农民签字确认,以备财政报账。
(四)据实拨付补贴资金。省财政将按照上年度良种补贴核实面积预先拨付小麦良种补贴资金。省辖市收到补贴资金文件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下达到各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财政部门收到补贴资金文件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时间,不得晚于9月30日。实行差价统一购种的县(市、区),在招标后按招标确定的供种量预拨70%补贴资金;根据农业部门逐级审核确定的供种清册和无种子质量问题书面意见,与供种单位结算其余30%的补贴资金。
省农场管理局负责做好全省农场系统的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
(五)依法规范做好良种招标采购。今年凡采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的省辖市,由省农业厅、财政厅统一组织招标,省发改委、审计厅、监察厅监督指导。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优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企业招标和供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农种植〔2007〕31号)规定和要求,省辖市农业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局、审计局共同实施招标工作。要本着依法、公正、公开、公平、透明、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严格招标程序、严格招标条件,保证种子质量和配套服务。重点抓实抓好规范程序、信息公开、种子价格、种子质量监管、供种入村到户、全程督导等关键环节,确保招标供种企业和统一供种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按时把高质量种子落实到农民手中,确保不误农时。中标供种企业负责将所供应的种子到村入户,同时做好配套栽培技术指导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