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按照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落实良种补贴政策的规定和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小麦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即按照农民(农场职工)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原则。省农业厅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按照“专家推荐、市场认可、农民欢迎、推优而不片面求新求异”的原则,研究确定全省小麦良种补贴品种。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在确定品种时,增加1至2个品种。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未通过或终止使用的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原则。省级农业部门将确定的补贴品种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各级农业部门要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向农民群众推荐种植,引导农民进一步扩大良种面积,充分发挥优良品种的增产增效作用。
(四)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优质高产、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品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四、补贴范围、对象与标准
(一)补贴范围:今年全省小麦良种补贴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
(二)补贴对象:生产中使用小麦良种的所有农户(农场职工)。
(三)补贴标准:每亩10元。
五、补贴方式
小麦良种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采取何种补贴方式,由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省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各省辖市、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要切实搞好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小麦生产实际、种子准备情况,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合理确定小麦良种补贴方式。确定补贴方式后,由省辖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于8月底前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备案。
六、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核实种植面积。农户首先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农业、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市级农业、财政部门将所辖县(市、区)上报的补贴面积和品种汇总审核后,于2010年11月底前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以便及时上报国家农业部和财政部,并建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