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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地税系统“三个一流”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地税系统“三个一流”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苏地税发〔2010〕58号)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本局各单位:

  2009年,是全省地税系统“三个一流”工程深入推进、全面提升之年,各级地税机关坚持以“三个一流”目标为总揽,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年度工作重点,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克难奋进,团结拼搏,队伍建设取得了新成效,服务水平开创了新局面,工作业绩实现了新突破,各项创新举措亮点纷呈、成果丰硕,“三个一流”工程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为充分展示“三个一流”工程建设的成果,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根据省局2009年度“三个一流”工程考核结果,经研究决定,授予南京市地方税务局、扬州市地方税务局、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南通市地方税务局、泰州市地方税务局等五家单位“全省地税系统‘三个一流’工程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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