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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序号
内 容
加分量
说明
得分
加分条件
1
先进
集体
县(市)地税系统或乡、镇政府一级
4
省辖市地税系统或县政府一级
6
省辖市政府一级
8
2
个人
省地税系统或省辖市政府一级
全国税务系统或省政府一级
3
单项先进集体
在专项工作或专项竞赛中,在县(市)、市、省、省以上获奖或拿到名次的
2、4、6、8
每次
单项先进个人
1、2、3、4
每人每次
5
典型经验被推广
单位典型经验或先进事迹在市、省、省以上会议交流或报刊专题宣传报道的
2、4、6
先进事迹被宣传
个人先进事迹在市、省、省以上报刊专题宣传报道的
1、2、3
7
“三师”证书
获得“三师”证书的
每人
备注
以上加分因素均须是在本年度,先进集体以最高一次加分计算,不得重复;计分依据以表彰决定、荣誉证书、报刊资料为准
先进个人以每人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