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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鄞州区龙观乡桓村宅基地复垦项目立项申请的批复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鄞州区龙观乡桓村宅基地复垦项目立项申请的批复
(甬土资整〔2009〕58号)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
  你局上报的鄞州区龙观乡桓村宅基地复垦项目立项申请报告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申请宅基地复垦面0.3723公顷,项目实施后可新增耕地面积0.3723公顷,项目符合浙土资〔2007〕6号文件等建设用地复垦有关政策规定的要求,符合鄞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同意立项,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认可,验收时按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要求执行。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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