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奉化市尚田镇葛岙村安岩等三个土地开发项目验收的批复
(甬土资整〔2009〕61号)
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奉化市尚田镇葛岙村安岩土地开发项目竣工验收的请示》(奉土资〔2009〕51号)和《关于要求对奉化市松岙镇伍佰岙村等2008年第二批土地开发项目竣工验收的请示》(奉土资〔2009〕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奉化市尚田镇葛岙村安岩等三个土地开发项目经我局批准立项实施,现已全部完工,并通过了你局组织的初验。该批项目开发总面积21.2316公顷,开发前耕地面积0公顷,开发后耕地面积20.6918公顷,实际垦造新增耕地面积20.6918公顷。经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实地验收,认为该批项目质量符合耕地开垦标准,同意通过验收(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