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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并提出咨询建议;对综合性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汇总整理全市以及各县(市)、区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综合性统计数据发布及新闻宣传工作;参与拟订县域经济运行以及扩权强镇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办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事项。

  (四)国民经济核算科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制度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综合考核评价。

  (五)工业科(能源科)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交通运输、邮电等行业和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六)商贸科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和旅游等统计数据;实施全市开发区统计报表制度,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七)固定资产投资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八)社会科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和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九)农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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