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并提出咨询建议;对综合性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汇总整理全市以及各县(市)、区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综合性统计数据发布及新闻宣传工作;参与拟订县域经济运行以及扩权强镇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办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事项。
(四)国民经济核算科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制度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综合考核评价。
(五)工业科(能源科)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交通运输、邮电等行业和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六)商贸科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和旅游等统计数据;实施全市开发区统计报表制度,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七)固定资产投资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八)社会科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和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九)农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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