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继续推进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能力。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在全市已有2个职业教育强县(市)的基础上,支持延津、获嘉创建职业教育强县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带动农村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的提高。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训,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开展农民免费培训试点工作。县(市)政府重点办好1所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职教中心或技工院校(50万人口以上县市办好2所)。乡镇要统筹农村教育资源,结合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建设,办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形成以县级职教中心为龙头,其他职业学校为骨干,各类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通过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大幅度提高农村人力资源素质。
(二)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扶贫、教育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协调,统筹安排,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通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阳光工程”、“雨露计划”以及发挥各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作用,2010年培训6.15万人。
1.实施“雨露计划”。扶贫部门要搞好扶贫培训政策的协调和衔接,认真抓好“雨露计划”培养项目工程的实施。重点培训贫困村的农民和非贫困村1500元以下低收入人群,使其享受到更加优惠的扶贫培训政策。在搞好引导性短期培训的同时,重点抓好中长期培训,实施“雨露计划·蓝领班”工程增强贫困农民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就业率,稳定就业收入,促进脱贫致富。2010年培训贫困劳动力7500人。
2.实施“阳光工程”。农业部门要围绕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结合国家在农业、农村实施的工程项目,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培训、农村带头人培训,重点开展高技能职业(工种)人才培训,积极开展种植、养殖技能人才培训,2010年培训1.4万人。
3.开展“百日培训”和技能培训对接活动。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农民工返乡和农闲时机,组织各类培训机构分类别分职业对农村劳动力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组织开展“百校百乡”技能培训对接活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类培训机构100个,与全市100个乡(镇)签订技能培训合作协议,深入开展技能培训对接活动,为农民就近就地接受培训创造便利条件,2010年技能培训4万人。
4.打造劳务输出品牌。积极推广新乡海员、长垣烹饪防腐、原阳焊接、获嘉建筑等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品牌的经验,各县(市)、区要根据产业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际,突出特色培训,打造培训就业品牌,引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开展,推动我市劳务经济上规模、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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