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浙安委办便函〔2010〕41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杭州海关、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等七部门定于11月17日联合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视频会议。根据安委办明电〔2010〕10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传达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精神,通报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部署相关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
省级有关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各市安监局烟花爆竹分管处室负责人。
三、会议地点和时间
(一)会议地点:省安监局824会议室(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八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