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打好节能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施意见

  2.大力发展电动汽车等新能源产业。目前,我市电池企业达到200多家,在动力锂电池方面,已掌握国内领先核心技术,电池产业产值达到137亿元,同比增长48.2%。下一步,我市要确定以示范运营促进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将动力电池及电动车作为战略先导产业倾力扶持。作为省政府确定的全省两家电动汽车示范运营城市,要做好新能电动车公司及金龙公司共同开发的纯电动轿车研制及试验运行工作。要加快与电动出租车示范运营配套的加电站建设及在部分领域全面推广电动车使用工作。
  (四)切实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用能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突出抓好全市列入国家“千家节能行动”及省“3515节能行动计划”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全年节能量目标的完成。对已经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的企业,要继续狠抓节能不放松,为实现全市节能目标做更大的贡献;尚未完成任务的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节能任务。按照国家、省制定的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开展各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树立标杆和典型,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
  继续实施节能监测。按照全市节能工作统一部署,市财政拨出节能专项资金对我市尚未进行的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进行节能监测。
  (五)继续加大节能督导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健全节能工作例会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全市节能工作例会,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及各成员单位节能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市政府节能办对各县(市)、区及重点耗能企业每月能耗指标变动情况密切跟踪,对指标完成较差的县(市)、区组成督查组进行现场督导,并对第一责任人(县、市、区长)以政府名义及时下发督导函。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
  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考核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新政〔2008〕4号)文件精神,市政府节能办要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2010年底前对各县(市)、区政府和重点耗能企业进行2010年度及“十一五”总体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考核,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县(市)、区及企业将报请市政府同意,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大节能监管力度
  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南省节能监察办法》,对辖区内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产品单耗情况进行节能监察,对违反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实施处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