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设管理科
监督、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参与编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重大交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交通建设市场检查活动,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组织权限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协调交通工程环境保护和绿化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
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交通行业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拟定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项目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他法律诉讼应诉等工作;指导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培训、考试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车辆证件发放管理;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七)运输管理科
承担全市综合运输市场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组织客货运输市场调查,综合分析、预测交通运输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监督指导所属运输管理机构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协调节假日运输、重点运输和指令性运输;受理有关投诉;组织领导交通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资格认证等工作,具体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安全监督科
承担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市渡口设置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渡口标准化、渡改桥等水上安全设施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指导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九)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管理工作;规划辖区内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编制与指导实施国防交通建设计划;拟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重点目标保障方案,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及指导演练,为辖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全市国防交通运力动员和征用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应急处置、国防教育、防汛抢险和扶贫工作;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监察室)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四、人员编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