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晋煤安发【2010】1478号)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省监狱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煤监〔2010〕15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0〕24号)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积极推进煤矿兼并重组、整顿关闭工作,淘汰落后产能,调整煤炭产业结构,提高煤炭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全面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和事故责任追究,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2.目标任务。进一步减少煤矿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确保全省煤矿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下达指标以内。
二、严格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3.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兑现安全生产承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内部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和责任体系,建立“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的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机制,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安全工资权重;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强化科技创新对煤炭行业的引领作用,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煤矿设备,提升矿井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