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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工作方案的通知


  --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严重影响交通、电力、能源等正常运行时,由市政府明确建立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具体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严重影响通信、重要工业品保障、农业生产、城市运行等方面,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处置工作。

  --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下的水上防范和救助工作由泰州海事处和市地方海事局负责协调指挥。

  --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下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由市减灾委组织实施。

  2.地方应急指挥机制

  发生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先期启动或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好应对工作,市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指导。

  四、预防预警机制

  1.预防预警信息

  市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

  2.预防预警行动

  (1)市政府根据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相关重要信息及时上报省政府。

  (2)市政府及有关市(区)政府对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及时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3)有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公众按照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积极采取防御措施。

  (4)市政府办(市应急办)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方案的顺利实施。

  3.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照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Ⅳ级预警

  1个市(区)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过程,24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农业、电力有影响的降雪和结冰,并将造成一定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市(区)政府决定启动Ⅳ级预警。

  (2)Ⅲ级预警

  1个市(区)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的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过程,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农业、电力有较大影响的降雪和结冰,并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市(区)政府决定启动Ⅲ级预警。

  (3)Ⅱ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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