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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工业企业的排污监管,严禁超过污水处理厂入网标准的污水进入管网,对偷排、暗排企业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屡查屡犯,屡整不改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各企事业单位、集中居住小区、一定规模的经营服务单位排污入网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格按接入污水管网标准和要求,整改错接、漏接管网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管网的纳污能力。要加强对生活垃圾清扫、运输等管理,严禁将生活垃圾倒入污水收集管网,以避免对污水处理厂进口在线设施的干扰,避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市区和三县城关的排污口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排污口的管理与调度。市区八里沟、三号码头、交通路涵、龙子河入淮排污口及三县城关镇排污口,非防汛、排涝等特殊需要不得随意开启,确需开启的须提前向市政府和县政府书面报告,向环保部门和污水处理厂通报,明确开启、关闭时间,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量、水质。

  各减排项目单位,要自觉加强管理,提升管理素质,提高减排管理水平,确保达标排放。要按照总量减排核查要求,在环保部门指导下,建立和完善核查台帐,不断提高减排管理规范化水平。

  市政府督查目标办对列出限期整改的任务要进行跟踪督查,对有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终效能建设考评。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蚌埠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张学群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江 娅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许鹏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明生  市环保局局长

  吴中尧  市发改委主任

  彭 建  市经信委主任

  王莉敏  市财政局局长

  王 宏  市住建委主任

  姜晓天  市农委主任

  朱 琳  市水利局局长

  黄善岐  市统计局局长

  华如军  怀远县政府县长

  周学保  五河县政府县长

  吴道俊  固镇县政府县长

  洪 斌  淮上区政府区长

  王文飚  国电蚌埠公司总经理

  陶志刚  蚌埠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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