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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
(蚌政办〔2010〕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下简称总量减排)是“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的刚性目标任务。今年是完成“十一五”总量减排任务的最后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实现我市“十一五”总量减排目标,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减排形势,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国务院、省政府高度重视总量减排工作,国家将总量减排是否完成与“区域限批”紧密结合,已从行政工作要求上升到法律要求。省政府于2009年将总量减排考核情况列为对地方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施“一票否决”及问责措施。“十一五”末,我市COD和SO2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为17900吨和26400吨,截至2009年底,我市COD和SO2总量分别控制在18999吨和27075吨。“十一五”前四年经过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及总量减排项目单位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较顺利地完成了各年度的减排目标任务。但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就存量而言,尚有46.5%的COD总量减排任务和近50%的 SO2减排任务需要在今年年底完成。能否实现今年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不仅关系到我市“十一五”环境目标任务的完成,而且关系到“十二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量减排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级各部门必须认清当前的形势,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切实增强总量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总量减排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全市总量减排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总量减排工作形势,研究解决总量减排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调度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奖惩事项。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检查发现问题,负责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继续组织实施“半年一小考,年终一大考,五年算总账”的考核制度。

  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总量减排主要任务的项目主管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调度协调,研究解决总量减排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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