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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2010年春运工作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运输组织和保障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利、快捷、有序出行,确保生活生产重要物资的运输,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春节运输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预测,2010年春运期间,全市春运旅客运输量将达到480万人次,比去年上升2.6%。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保春运就是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做好春运工作,不仅是为人民办实事,更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各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春运指导原则,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抽调有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制定总体运输方案及应对恶劣天气下的工作预案,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春运工作。各市(区)政府也要抓紧成立春运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快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细化,确保春运顺利进行。

  二、强化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输管理的各项规定,按照国家《关于切实做好“两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运输企业、场站、车辆、从业人员等环节入手,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以赴确保春运安全。

  春运前,各地要督促运输企业对所有参运车船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问题要认真整改,以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严禁各类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船参加营运。要严格审查驾车人资格,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保证行车安全。要加强运营过程动态监控,充分利用GPS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实现道路运输实时动态监控,尤其加强对超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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