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0年市区城市建设10大重点工程的通知
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奋力冲刺“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目标,市政府决定实施2010年市区城市建设10大重点工程。分别是:
1.城市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建设调水泵站、控制闸、滚水坝等,整治和疏浚市区部分河道。通过综合整治,增强城区水源调度能力,提升城河景观水位,改善城区水生态环境。年内全部实施到位。
2.凤城河环河整治工程。搬迁凤城河沿岸30-50米整治范围内的民居和企业,实施驳岸、绿化、亮化等工程,并积极推进凤城河建设范围内的房屋搬迁工作。年内完成整治范围内的搬迁及驳岸、绿化、亮化工程。
3.人民医院新院工程。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建设门急诊楼、病房大楼、感染楼、行政后勤中心大楼以及教学药剂楼等。年内开工建设。
4.新区高级中学工程。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设教学、办公等场馆设施。年内开工建设。
5.医药城会展中心工程。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建设会议中心、产品展示厅、万人多功能厅等。年内建成投用。
6.青少年活动中心、职工活动中心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职工活动中心、文化馆,内设文艺教室、活动室和展览厅等。年内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