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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2.拓展企业就业岗位。进一步落实企业的用人自主权,大力疏通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的主渠道,特别是拓展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就业空间。进一步清理制度性障碍,做好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切实解决档案管理和落户限制等问题。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保障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多层次服务外包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接体系,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3.拓展科研项目就业岗位。继续实施和完善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做好科研项目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户口、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并完善组织管理。鼓励企业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

  4.拓展基层就业岗位。进一步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施“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计划”,开发社区管理就业岗位和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等领域的社区公益就业岗位,力争全省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高校毕业生。鼓励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充实农村基层卫生服务队伍。拓宽农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渠道,积极引导农科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一线工作。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建立项目统筹协调长效机制,做好项目间政策衔接,进一步落实完善对项目服务期满人员的就业政策措施。对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三年及以上的,省政府对其学费按一定标准给予奖补。各地要尽快制定市州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财政激励政策。

  5.继续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各地要及早启动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理顺工作体制,简化工作程序,并认真做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二)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稳定灵活就业

  1.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创业意识。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创业教育培训体系,逐步将所有具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教育培训。各高校要开设相关课程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教育,加强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举办第二届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营造良好氛围,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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