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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教安字〔2010〕25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市直各幼儿园:
  进入暑期以来,我市接连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件,给学生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教训十分惨痛。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切实防范假期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刘慧晏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路段、水域设置醒目可识危险的标识,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改。专题研究假日青少年安全度假问题,有效组织好健康、安全、有益的活动。周清利市长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切实防范暑假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为落实好刘书记、周市长批示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暑期安全,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认识。暑期是学生与学校脱节的非常时期,易发生校外不安全隐患,各学校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不得放松暑期对学生的安全管理教育,加大工作力度,将暑期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制定《暑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和分工,当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果断处置。要注重暑期夏令营等九项校外活动的安全防范,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各项校外活动顺利进行。
  二、继续抓好安全教育。学校要根据季节变化特点,及时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重点对暑期防溺水、防暴雨、防雷击、防触电、防中暑等进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暑期安全意识。
  三、加强和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沟通。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宣讲安全基本知识,告知暑假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让其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其子女的安全监管,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四、提高学生自救能力。各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开展模拟事故应急演练,暑期也可开展一系列自救防护夏令营活动,教会学生如何进行自救,提高其应急事故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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