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等83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人社规〔2010〕1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2002年-2006年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原深圳市人事局、原深圳市劳动局、原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原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2年-2006年期间制定发布及会同其他部门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等83件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深人发〔2002〕42号)
2.关于修改《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的决定(深人发〔2002〕53号)
3.关于发布《深圳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人发〔2002〕72号)
4.关于发布《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暂行规定》的通知(深人发〔2002〕83号)
5.关于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工作的补充通知(深人发〔2002〕94号)
6.关于我市公务员英语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人发〔2002〕62号)
7.关于执行市直机关公务员临时岗位津贴制度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深人薪〔2003〕2号)
8.关于修改《
深圳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人发〔2003〕101号)
9.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职位分类实施办法(试行)(深人发〔2005〕2号)
10.关于发布《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聘用聘任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人发〔2005〕4号)
11.关于印发《深圳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发〔2005〕12号)
12.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结构比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人发〔2006〕44号)
13.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2007年度)》的通知(深人发〔2006〕64号)
14.关于发放2002年度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通知(深劳〔20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