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电工进网作业人员考核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辽价发[2010]75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东北监管局:
你局《关于明确电工进网作业考核考务工作收费标准的请示》(东电监办[2010]132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有关规定,依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考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非[2010]463号),经研究,现就电工进网作业人员考核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你局或其委托的考核单位,按照《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在组织进行电工进网作业人员考核时,可按规定收取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考务费,收费标准为:
1、理论考核考务费:50元/人·期;
2、实际操作考核考务费:100元/人·期。
每科考核不及格者,免费考核一次,仍不及格需再考核的,减半收取考核考务费。
按《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续期注册的,其考核考务费收费标准每人每期不超过30元。
二、电工进网作业人员考核考务费收费标准包括报名、考核、发证、建档、场地租赁、实验仪器、设备购买和维护、材料消耗以及考务人员旅差费用等全部费用,各考核单位不得在此之外再向学员加收其他费用。
三、考核考务费有关优惠政策
1、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进行进网作业人员考核,按规定收费标准50%收取。
2、由电工进网作业人员所在单位提供场地、设施、原材料等,按规定收费标准60%收取。
四、你局或其委托的考核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分别到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办理《收费许可证》和《非税收入征收委托证》,并按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97号)规定,在收费场所明显位置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收费,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