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工会关于在全省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工会《关于在全省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淄教工字〔2010〕10号)


各区县教育工会、局属各单位工会:
  现将省教育工会《关于在全省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鲁教工〔2010〕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性。《教育规划纲要》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我国未来十年教育事业发展进行了全面谋划和前瞻性部署,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任务,更是教育战线的主要工作。各区县教育工会、局属各单位工会要积极行动、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深入学习,在贯彻落实中着重落实到推动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多样发展上来,落实到促进教职工队伍建设上来,落实到全面推动学生健康成长上来。为实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二、要充分认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加强师德建设,是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特殊使命对教师职业道德提出了越来越高和要求。各区县教育工会、局属各单位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重点组织教职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教育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时刻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不断完善科学的师德评价体系,通过师德考核促进教师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勇于担当、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三、各区县教育工会、局属各单位工会要提高对教育月活动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根据各自实际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组织和开展好各项活动。
  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于10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工会。
  电话:3181889  邮箱:jiaoyugh@163.com

  附件:关于在全省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略)

  二O一O年八月三十一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