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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区推广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三)推广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提高市区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紧迫任务。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加快发展,我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量不断增加,资产管理工作虽得以加强,但仍存在着重购置轻管理、重分配轻效能、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资产重复购置、闲置浪费、使用低效、随意处置、收益不上缴、损失流失的问题在一些部门单位较为突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实施,是从改进监管手段入手,依靠现代信息技术,满足新时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需要,对解决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二、明确任务,扎实做好推广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各项工作
  (一)推广实施范围。市区2010年6月30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社团组织、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均要推广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二)推广实施目标。按照上级统一规定的时间进度要求,市区推广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现阶段的目标任务是: 2010年10月底前,完成系统安装、数据录入、调试运行和在线上报数据等工作;2010年底前,实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线使用率100%、资产管理信息数据上报率100%“两个百分之百”的目标。
  (三)推广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2010年8月11日至20日)。召开市区推广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工作部署会,开展资产基础信息的搜集核定工作,分批进行相关人员业务培训。
  2数据录入(2010年8月21日至9月30日)。已参加2007年资产清查的单位,将审计、国资部门核定的2006年底资产清查数据按程序导入信息系统;补录2007-2010年8月底新增资产数据。没有参加2007年资产清查的单位,由单位组织清理,报主管部门核实后,据实录入系统。
  3审核上报(201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10月20日前,完成信息数据报主管部门审核工作,并与财政、国资部门核对衔接。10月25日前,完成2009年底数据在线上报工作。
  4检查验收(2010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11月10日前,主管部门完成对所属单位的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情况报市财政、国资部门。11月20日前,市财政、国资部门对市直部门、各区进行检查验收。
  5数据细化(2010年11月21日至12月10日)。11月25日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录入的数据细化到资产卡片级,报市财政、国资部门进行细化数据再汇总。
  三、加强领导,确保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顺利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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