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区推广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0〕138号)
盐都、亭湖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加强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根据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决定在我市市区推广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广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架构于财政内网,联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政府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信息平台,在市区推广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广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
(一)推广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资产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对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财政部于2009年8月下发《关于
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2009〕39号),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省财政厅于2009年11月、2010年4月先后下发《关于在我省各市县推广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绩〔2009〕195号)、《关于在全省统一使用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苏财资〔2010〕16号),明确提出2010年在全省全面推广该系统,在10月底前完成有关资产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二)推广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加强国有资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金财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该信息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政府资产管理部门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管理权限范围内的资产状况,实施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并可进行网上审批。该系统的实施,还是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效结合以及编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重要支撑,有利于优化政府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资产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