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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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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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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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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消防工作
责任制
政府
消防工作
责任制
| 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十二五”消防规划
| 查看文件
| 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十二五”消防工作规划和本年度实施计划的设区市,本项打满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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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十二五”消防工作规划和本年度实施计划的县(市、区)数量: ,县(市、区)总数: 。按占县(市、区)总数的比例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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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建立消防(防火)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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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会议
记录
| 建立消防(防火)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的的设区市,本项打满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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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消防(防火)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的县(市、区)数量: 。按占县(市、区)总数的比例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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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部署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
| 查看文件、会议
记录
| 以政府名义印发文件或召开会议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的设区市,本项打满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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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府名义印发文件或召开会议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县(市、区)数量: 。按占县(市、区)总数的比例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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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将城乡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宣传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按计划完成年度目标。
| 查看文件
| 将城乡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宣传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并完成年度目标的设区市,本项打满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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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城乡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宣传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并完成年度目标的县(市、区)数量: 。按占县(市、区)总数的比例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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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明确有关职能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消防工作责任并签订责任书,将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业务经费等内容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
| 查看
文件、
资料
| 明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消防工作责任,并将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业务经费等内容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的设区市,本项打满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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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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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消防工作责任,并将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业务经费等内容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县(市、区)政府数量: 。按占县(市、区)总数的比例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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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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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消防
设施和
多种形式
消防队伍
建设
公共消防
设施和
多种形式
消防队伍
建设
| 县级以上城市、建制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在总体规划中设消防专篇)并及时修编(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
| 查看资料
| 县级以上城市总数: ;编制消防专项规划的县级以上城市数量: 。按已编制的比例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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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镇数量: ;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总体规划中设消防专篇)的建制镇数量: 。按已编制的比例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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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和建制镇建成区的市政消火栓、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 查看资料
| 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建消防站数量: ,实有消防站数量: 。按消防站的实际建有率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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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建制镇建成区应建市政消火栓数量: ,实有市政消火栓数量: 。按市政消火栓的实际建设率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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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达到战勤保障能力。
| 实地检查
查看文件
| 设区市政府制定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政策规定,明确营房设施、装备配备、业务工作等保障要求的,本项打满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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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建成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按照《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配备到位的(市、区)数量: 。完成规定比例的打分,未完成规定比例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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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部队配备的消防车辆、抢险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的数量和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公安消防部队配备的消防车辆、抢险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的数量和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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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
实地检查
| 本市实有公安消防站数量: ;车辆配备数量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一级普通消防站4台、二级普通消防站2台、特勤消防站7台)的消防站数量: ,按消防站的达标比例打分。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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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安消防部队实有消防车辆: 台,质量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普通消防站消防车比功率(kw/t)≥8,特勤消防站消防车比功率(kw/t)≥10;普通消防站水罐车常压(1Mpa)出水流量≥40L/s,特勤消防站水罐车常压(1Mpa)出水流量≥60L/s)的消防车辆数量: 台。按消防车辆的达标比例打分。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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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抢险救援器材(有毒气体探测仪、可燃气体探测仪、测温仪、液压破拆工具组、无齿锯、机动链锯、手动破拆工具组各不少于1套)的普通消防站数量: 个,普通消防站总数: 个。按消防站的达标比例打分。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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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抢险救援器材(有毒气体探测仪、视频生命探测仪、热像仪、救生抛投器、液压多功能钳、双轮异向切割锯、、无齿锯、机动链锯、手持钢筋速断器、内封式堵漏袋、外封式堵漏袋、粘稠液体抽吸泵、移动式排烟机、高倍数泡沫发生器不少于1套)的特勤消防站数量: 个,特勤消防站总数: 个。按特勤消防站的达标比例打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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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个人防护装备(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佩戴式防爆照明灯、消防员呼救器每人一个;普通站消防防化服、特勤消防站重型防化服每站均不少于4套;移动供气源普通消防站每站不少于1套,特勤消防站每站不少于2套;手提式强光照明灯每个消防站每班均不少于1具)的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数量: 个,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总数: 个。按消防站的达标比例打分。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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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专职消防队、合同制消防队建设。
| 查看资料
| 全国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和人口超过5万或者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的建制镇数量: ;其中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合同制消防队(包括已设立公安消防队)的: 。按已建成的比例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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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和
社区
消防工作
农村和
社区
消防工作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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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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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街道办事处数量: 个,建立消防安全领导管理组织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数量: 个,建成消防工作专门机构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数量: 个,按已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占总数的比例打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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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数量: 个,按照占总数的比例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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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火灾隐患整治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同步建设落实。
| 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统筹纳入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农村电网、旧镇旧村改造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乡镇数量: 个,按照占总数的比例打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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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本项打满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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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建立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制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配备灭火器材并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
| 本市社区数量: 个,达到消防“六有”(有工作站、消防器材、消防宣传栏、消防警示牌、防火巡查、防火档案)标准,建立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的社区数量: 个。按占总数的比例打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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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行政村数量: 个,达到消防“八有”(有专兼职防火员、义务消防队、防火公约、消防宣传栏、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防火巡查、防火档案)标准,建立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的行政村数量: 个。按占总数的比例打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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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齐机动消防泵、水枪、水带、灭火器等)的行政村数量: 个。按占总数的比例打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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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庄、社区建立专(兼)职、志愿消防队和消防宣传队。
| 建立专(兼)职、志愿消防队和消防宣传队的乡镇数量: 个。按占总数的比例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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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专(兼)职、志愿消防队和消防宣传队的社区数量: 个。按占总数的比例打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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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专(兼)职、志愿消防队和消防宣传队的行政村数量: 个。按占总数的比例得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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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预防和重大
火灾隐患
整改
| 按计划实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
| 查看档案资料、实地抽查
| 本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 个,其中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申报验收并达标的单位数量: 个。按照申报验收并达标的比例并结合实地抽查(不少于10家)结果综合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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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按期限整改销案,对逾期不改的,当地政府应当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 查看资料、实地核查
| 组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根据各地上报工作情况综合评定。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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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研判本地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根据各地上报的工作情况综合评定。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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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影响本地区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按有关规定挂牌督办,并组织或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根据各地上报的工作情况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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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核查至少5家年内应整改销案的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确已完成整改的数量比例打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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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 查看资料
| 本市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人,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数量: 人。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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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 查看文件、记录、消防执法案卷
| 设区市公安机关发文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具体范围的,本项打满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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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市)公安机关数量: 个,发文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具体范围的县(区、市)公安机关数量: 个。按占总数的比例打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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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市)公安消防部门数量: 个,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指导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县(区、市)公安消防部门数量: 个。按占总数的比例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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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数量: 个,按规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的公安派出所数量: 个。按占总数的比例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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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宣传
教育培训
消防宣传
教育培训
| 在省、市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 统计数据
| 本市在市级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数量: 个。按数量排序,分4档得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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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在中央主流媒体上稿数量: 。按数量排序,分4档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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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在省级主流媒体上搞数量 。按数量排序,分4档得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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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普法等内容;各市至少有一个消防宣传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示范村寨;开展经常性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与相关部门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并定期开展活动。
| 查看资料、实地抽查
| 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普法等内容的设区市,本项打满分;否则,不得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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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有消防教育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示范村寨(无村寨除外)各1个及以上的县(区、市)数量: 个。按占总数的比例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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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开展的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有方案、总结、媒体报道等文件材料): 次。按数量排序,分4档得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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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综治成员单位消防宣传工作通气会或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开展活动的,有制度的得0.5分,定期开展活动的设区市,得0.5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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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安消防部门承担全国性、全省性大型消防宣传活动或宣传工作现场会,取得良好效果的,得0.5分;在公安部消防局部署的全国性宣传工作中,组织较好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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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城市建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定期向社会开放消防站(或消防宣传车)。
| 县(市、区)数量: 个,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向社会开放消防站(或利用消防宣传车进行流动消防宣传)的县(市、区)数量: 个。按占总数的比例打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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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宣传科普教育基地的县(市、区)数量: 个。配备便携式消防宣教设备的县(市、区)数量: 个。分别占0.5分,按占总数的比例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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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工作。
| 查看资料
| 推进社会消防培训机构建设,开展系统、行业消防培训,根据各地上报的工作情况综合评定。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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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的乡、镇数量: 个,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乡镇长数量: 人。按占总数的比例打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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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数量: 个,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村长数量: 人。按占总数的比例打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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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消防志愿者活动。
| 建立消防志愿服务支队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开展活动的设区市,本项打满分;否则,不得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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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消防志愿服务大队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开展活动的县(市、区)数量: 个,按占总数的比例打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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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
防控
效果
| 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小于0.19。
| 查看资料
| 本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小于0.19的,本项打满分;否则,不得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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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死亡10(含)人以上的火灾以及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 查看资料
| 未发生死亡10(含)人以上的火灾以及在全国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本项打满分;发生1起不得分,发生2起(含)以上的扣完本项的10分(不倒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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