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农业委员会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信息、宣传、保密、信访、档案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组织有关报告、文件的起草;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委机关固定资产;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
(二)人事科 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指导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以及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参与农业劳模的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并指导委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党委日常工作,组织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三)计划财务科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办委管各项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委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农业项目的申报、统计,掌握项目的进度和管理情况;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出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布局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规划建议;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国家、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调研;指导协调农业行政执法及体系和队伍建设,承担农业法制宣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审批窗口管理工作。
(五)综合信息科(市蔬菜副食品产销办公室) 拟订农业信息体系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的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产品价格动态;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政策的调查研究,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支持保护政策,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六)科技教育科(市农科教统筹协调领导组办公室) 拟订农业科技、技术推广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农科教统筹协调工作;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协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指导农业社团和农民体育工作,组织协调农业、农村基层干部的继续教育和农业技术培训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研究国外农业发展动态;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农民科技培训;负责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农村劳动力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