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建设第二批甘肃省临床医学中心的批复
(甘卫人发〔2010〕492号)
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第二、三人民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甘肃省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实施办法》和《甘肃省临床医学中心建设方案》,经各单位积极申报,省卫生厅专家组初评、评审会专家表决,并经厅党组会议审定,现同意以下单位建设第二批甘肃省临床医学中心或省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单位。具体如下:
一、甘肃省辅助生殖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单位: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二、甘肃省眼科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单位: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三、甘肃省妇科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单位:省妇幼保健院
四、甘肃省针灸推拿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单位: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五、甘肃省口腔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单位:省人民医院。
六、甘肃省精神卫生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省第二人民医院。
七、甘肃省老年病慢性病职业病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省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