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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改造后的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七、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明确责任分工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史秉锐为组长的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晓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孟红兵为副组长,市委农工委副书记卫中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张宗奇、市财政局副局长熊文博、市民政局副调研员史铁顺、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王虎立、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力争、市水务局副局长李占京、市农业局副局长刘伟、市扶贫办纪检组长姚建芳、市审计局调研员程军、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姚军、市残联副理事长冯兵兵、市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李余良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张宗奇兼任办公室主任,戚德文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63934879。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全市危房改造的组织协调、规划编制、项目申报及项目督促检查工作;规划部门负责搞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整体规划;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和监督管理,并将危房改造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发展改革委负责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扶贫办负责结合扶贫搬迁,优先考虑居住在危房的低保户、贫困户;残联负责农村残疾人的危房改造和救助;国土部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土地的调整和审批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的审计。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按属地进行管理。实行计划下达到县、任务落实到县、资金拨付到县、目标和责任明确到县的“五到县”制度。市政府负责编制市域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审批危房集中改造项目;县级政府负责编制县域农村危房改造规划、组织实施、落实地方投入、监管工程安全、质量、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并实行县、乡、村一把手农村危房改造目标责任制。各县(市、区)于2010年9月15日前将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统计表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备案。

  (二)加强资金筹集与管理

  ─关于资金筹措。省政府根据下达的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一次性将资金分配到县。各县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抗震安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库区移民、生态移民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农民自筹等多种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市、县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的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危房改造工作中发生的各类行政性收费一律全免,禁止向危房改造农户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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