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洛政办〔2010〕1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洛阳市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2010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村〔2010〕63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建〔2010〕11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0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的工作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消除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隐患为目的,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和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完成全市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500户。其中:栾川县3000户,嵩县3000户,洛宁县3500户,宜阳县1000户,汝阳县1000户。

  (三)基本原则

  1. 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 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最贫困、最危险作为确定危房改造对象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五保、低保等)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 原址、就地就近原则。贯彻就地就近改造的原则,反对大拆大建。

  4. 公开、公平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布危房改造的基本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