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及时发布违法文化产品黑名单。围绕社会反映强烈、企业投诉较多的重点领域,针对当前侵权盗版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及时发布违法动漫、网络游戏、网络音乐及卡拉 OK歌曲等查缴目录。省文化厅将监督指导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定期确定执法重点,实施有效打击。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网络文化等领域侵权现象仍十分严重,侵权方式不断发生变化,知识产权保护形势非常严峻。因此,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文化厅决定成立全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执法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督办重大案件。领导小组由文化厅副厅长窦维平任组长,文化市场稽查总队总队长江帆、市场处处长邓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承担日常工作。各市、州也要结合当地文化市场实际,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相应成立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
(二)广泛进行宣传动员。要充分发挥当地新闻媒体作用,持续公布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并于2011年3月18日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要通过培训、会议或公告等形式,在经营单位当中进行一次普遍的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充分发动企业、行业协会及群众,提供侵权盗版等违法文化经营信息,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要加大对专项执法行动进展情况特别是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营造舆论声势。
(三)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在内的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要积极配合检察、公安、监察等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主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现象。
(四)主动进行检查指导。各地要做到有动员部署、有行动方案、有检查指导、有验收总结,通过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文化厅将根据行动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各市(州)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执法机构也要加大对行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将行动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以简报的形式报送,重大案件查处情况按照《
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上报,专项执法行动总结于2011年3月20日前上报文化厅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罗志刚,邮箱780795266@qq.com,电话8624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