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加快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加快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十二届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连云港市加快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全市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全面提升建筑业发展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07〕8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建筑企业改革,以优化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专,推动建筑行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型、速度型向效益型、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建筑业的综合竞争力、产业带动力和经济贡献率,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建筑业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产业素质明显提升,经济社会效益、产业结构、技术水平、市场经营能力、质量安全管理等各项主要指标力争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1.建筑业总产值、增加值、利税总额年均增长13%以上。2010年,建筑业总产值超过280亿元;到2015年,建筑业总产值超过450亿元,产值利税率达到10%,市外市场建筑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
2.到2015年,全市一级以上资质企业总数增加到35家,其中特级资质企业2家、总承包企业18家,一级以上企业产值占全行业总产值40%以上。
3.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对已改制的大型建筑企业,按照区域性、专业化的要求归并重组子公司,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
4.科技进步和节能降耗水平明显提高。广泛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到2015年,企业技术装备率达到1.5万元/人。
5.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普遍提高,引导、扶持企业争创省级、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施工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