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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今年秋季秸秆青贮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加强对秸秆青贮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秸秆青贮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思想发动到位、资金落实到位、技术指导到位、合同签订到位。对于在建国家秸秆养畜示范县要在秸秆青贮方面出经验、出政策、出技术、出成果、出效益,对于已通过验收的示范县也要加强项目的后期管理,使之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厅局领导的指示,今年要增加青贮量,具体指导性任务指标分配如下(详见附表)。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农牧、乡村干部深入村户,逐地块落实,把青贮的各项措施逐项落实到村、到户。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作战,确保今年秋季秸秆青贮工作圆满完成。
  附:2010年各市秸秆处理利用任务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2010年各市秸秆处理利用任务表
  单位:万吨
 

青贮(鲜重)

氨化(风干重)

微贮(风干重)

承德

150

5

20

衡水

120

10

10

廊坊

160

10

10

沧州

180

10

10

唐山

170

10

20

邯郸

170

10

10

邢台

170

5

10

石家庄

250

10

20

张家口

150

15

20

秦皇岛

80

10

10

保定

250

5

20

合计

1850

100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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