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厅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
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和《审计署关于加强署机关和派出机构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省政府“能力建设年”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厅机关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法律观念,增强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意识,提高审计执行能力和行政效能,充分发挥审计作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促进湖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厅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各项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五五普法规划”为载体,以审计工作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通过积极稳妥地推进厅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审计、文明执法能力,为审计促进湖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总体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协调,建立健全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推动厅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有效开展。通过细化学习内容,法制培训和审计执法相结合,分行业、分岗位对厅机关公务员进行分层要求、分类培训、分步实施,实现不同职务类别公务员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审计、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审计职权明显提升的目标,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文明和谐的审计干部队伍。
三、学习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是
宪法及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等关于政治文明建设、依法治国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论述。深刻理解领会
宪法的精神和实质,领会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深刻含义。提高对政治文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