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县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精神和审计署要求,省厅下发了《湖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审计工作服务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进行了总体部署。为了扎实有效推进这项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迅速组建审计专班,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促进扩大内需、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厅成立“扩大内需中央专款审计办公室”,具体统筹安排、指导审计工作,加强跟踪督办。并按照资金投向分布情况,设立农林水、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发展、综合等5个审计组,具体负责相关项目的审计。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及时跟进,尽快制定审计服务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方案。要根据中央投资在当地的具体项目分布情况,迅速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并开展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项目和资金全程跟踪审计
各级审计机关要针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资金量大,项目多,实施时间紧,建设任务重,质量要求高的特点,突出重点,关口前移,创造性地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一)动态掌握资金管理和分配总体情况。各级审计机关要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以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为重点,及时跟踪监督,全面掌握和反映资金管理、分配的动态情况,以及项目分布、资金到位情况。重点审计各级发展改革等部门是否迅速下达新增中央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地方和项目单位的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做到了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等情况。
(二)认真抓好项目管理情况审计。在总体把握项目分布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审计项目安排是否符合“快、重、准、实”的总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检查新增中央投资有无用于“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有无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的情况。
(三)全面开展项目实施情况审计。重点审计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项目是否按进度实施,项目和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是否遵守财经法纪,资金使用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以及损失浪费等违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