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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说明:
  1.每名儿童询问:A=本地常驻人口;B=外地人口,有暂住证;C=外地人口,无暂住证。B、C注明来本地时间。
  2.既往免疫史可根据儿童家长回忆填写“有”、“无”或“不清”。

  附件一
  表5  河北省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调查接种率汇总表

县名

国标

调查乡名称

调查村名称

调查儿童总数

其中外地

儿童数

其中既往服苗〈3次或服苗“不详”儿童数

调查儿童中在卡儿童数

卡上登记的目标年龄组儿童总数#

第1轮服苗儿童数

第2轮服苗儿童数

县1

 

乡1

村1

       
 

村2

       

乡2

村1

       
 

村2

       

车站

火、汽、市场

   

--

--

  

市级参加调查的县1

          
         
         
         
         

市级参加调查的县2

          
         
         
         
         

  “卡上登记的目标年龄组儿童总数” 必须填写,不能空项。

  附件二
  河北省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督导提纲(参考)

  一.督导目的:OPV强化免疫工作的实施情况及工作质量评价
  二.督导程序:
 
 1.听取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的工作情况汇报。
  2.制定工作时间表。
  3.了解服苗准备工作、落实及进行现场工作。
  4.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
  5.检查有关登记资料。
  6.完成有关资料汇总和检查审评报告。
  7.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督导结果。
  三.督导内容:
 
 1.当地政府及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参与情况。
  2.经费落实与人员配备情况。
  3.工作计划的制订情况。
  4.培训情况。
  5.疫苗到位情况、冷链运转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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