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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注:1.接种当日应将漏登记的应种儿童和近期新出生儿童,补充于此表,并予以接种疫苗。
  2.以往免疫次数:以免疫记录或儿童家长口述为主,填写确切免疫次数,无任何OPV服苗史填“0”,免疫史不清者填写“不详”;
  3.户籍:填写“本地”或“外地”。以县(区)为界,凡应接种儿童户籍所在地属于接种单位所在县(区)的辖区范围以内均为本地人口;凡应接种儿童户籍所在地不属于接种单位所在县(区)辖区范围以内均为外地人口。

  附件一
  表2-1    强化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

  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乡(街道)                  轮次_____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国标应种儿童数实种儿童数强化免疫前“0剂次”儿童数
<1岁1岁2岁3岁4岁-合计<1岁1岁2岁3岁4岁-合计<1岁1岁-合计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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