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项目
| 标准分
| 考核内容
| 评分方法
| 扣分
| 实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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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 20
| 2
| 1.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和实施交通管理城市畅通工程。
| 查“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和实施城市工程计划和推进情况及相关资料,未开展或无相关资料扣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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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根据国家、省政府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督查的部署,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开展了整治和督查。
| 查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的次数及部署、效果情况,未按国家和省要求部署和开展整治、督查,少一次扣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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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开展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逐一提出整改建议,提请有关部门进行整治。大力实施“减速板安防工程”。
| 查文本资料,未开展排查扣全分,未提请相关部门整治扣全分;未实现全省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平交路口全部安装减速板扣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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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做好春运、“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重点时期的交通安全。
| 查文本资料及事故情况,重点时期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扣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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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督促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全面推进8类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增强单位抗御火灾能力。
| 查开展能力建设和推进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部署、检查、总结等文本资料,未开展或无文本资料扣全分。缺1种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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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开展消防专项治理,消除火灾隐患。抓好重大火灾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分级、评估、治理、监督管理。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
| 查开展专项治理,排查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文本资料,未开展或无相关资料扣全分;查重大隐患台账,未公告、挂牌扣1分;年内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处未依照程序整改销号的扣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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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7.按要求向省安监部门上报事故报表。
| 以省安监局提供的上报情况为准。未上报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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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推行爆破作业许可制度,爆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 查档卡资料,现场核查、爆破作业人员持证率每低1%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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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加强对重点工程和矿山等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 查开展检查的文件、下达督促隐患整改的执法文书,未开展或无执法文书扣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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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不发生因监管工作不到位而影响全国的民用爆炸物品丢失和被盗案(事)件。
| 发生1起民用爆炸物品丢失和被盗案(事)件,扣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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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指标
控制
| 30
| 1、全省机动车万车死亡率控制在4.0以内,全力预防和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重点防范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杜绝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894人以内。
| 控制在目标范围内不扣分;万车死亡率超过4.0扣30分;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扣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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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决预防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力争火灾形势相对稳定。特大火灾事故控制在5起以内,火灾伤亡人数控制在总人口万分之0.03以内,火灾损失控制在GDP的万分之二以内;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3人以内。
| 火灾事故控制在目标范围内不扣分;火灾伤亡人数超过总人口万分之0.03扣30分;火灾损失超过GDP万分之二扣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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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力争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不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的特别重大爆炸责任事故。
|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的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扣25分。
(事故控制目标按相对数指标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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