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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湖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湖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鄂安〔2010〕2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结合2010年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省安委会办公室制订了《2010年湖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2010年湖北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具体考核时间、办法另行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1:
  2010年湖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一、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60分)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核内容及要求

评分方法

扣分

实得分

工作部署

 

4

1

1.制定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行动方案,召开了会议进行部署。

查相关文件、会议、方案,少一项扣0.5 分。

 

 

2

2.市州政府、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安委会全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查阅会议纪要及督办落实情况,少一次扣0.5 分。

 

 

1

3.市州政府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两次深入基层,现场办公,调研安全生产工作。

查主要领导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记载。未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或无记载扣全分,少一次扣1分。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通知》、省政府第339号令

10

3

1.市州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或办公会议,学习国务院、省政府《通知》、省政府第339号令,研究贯彻《通知》、省政府339号令的具体措施。

查相关会议纪要,无纪要扣全分。

 

 

2

2.结合当地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通知》的实施意见或实施工作方案,并明确了政府部门的责任分工。

查以政府名义颁发的实施意见或实施工作方案文本;以政府办公室名义颁发的分解落实《通知》部门责任分工的文本,少一项扣1.5分。

 

 

1

3.结合实际,以政府或安委会名义修订、制定了配套制度和措施。

4、重大

查以政府或安委会名义颁发的配套制度和措施的方案或文本,无方案或文本扣全分。

 

 

2

4.以市州和县(市、区)为单位,分别举办政府分管领导、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重点企业负责人学习贯彻国务院、省政府《通知》以及省政府第339号令的情况。

查举办培训的类型、期数、参加人数等有关计划、文件文本,无计划或未按计划组织实施扣全分。

 

 

2

5. 国务院、省政府《通知》及省政府第339号令在企业组织了学习,相关制度在企业得到了落实情况。

每个市、州抽查的企业不少于10家,发现一个企业未组织学习或未落实相关制度扣0.5分。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7

 

2

1.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明确打击重点,明确完成时间,确保不留死角,严肃责任追究;公告了“非法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

查工作方案文本,未下达或未按要求落实扣全分。查公告非法违法行为表现形式的报刊、影像、图片资料;缺少一种资料扣1分。

 

 

2

2.按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国土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

查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的文件及总结,未开展联合执法扣全分。

 

 

3

3.在网上和新闻媒体上公布了依法停产整顿企业、依法关闭企业名单;对“打非治违”情况进行通报。

未公布依法停产整顿企业、依法关闭企业的名单扣2分;未对“打非治违”情况进行通报的扣1分。

 

 

事故隐患和

重大危险源普查

 

8

1

1.制定普查工作方案,部署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做到不留空白。

查下达普查的文件,未下发工作方案或未落实扣全分。

 

 

 

 

 

1

2. 对一般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及汇总情况,且情况真实、数据准确。

查隐患汇总的原始记录,未汇总或数据及隐患无出处扣全分。

 

 

2

3. 对重大隐患进行排查、分级、汇总、整改,《事故隐患及危险源排查情况统计表》、《重大事故隐患登记表》(一患一卡)填报完整,情况清楚。

未进行统计汇总扣0.5分;未分级扣1分;“一患一卡”填报不完整发现一处扣0.5分。                                                                                                                             

 

 

2

4.对纳入本级监控的重大隐患进行了公告、挂牌督办;上报了建议纳入省级监控的重大隐患。对重大隐患做到“五落实”

未公告扣1分;对应纳入省级监控的重大隐患未上报的扣1分;发现一例未做到“五落实”的扣全分。

 

 

1

5.按鄂安办[2010]23号文要求,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以省安监局提供的记录和数据为评分依据。

 

 

 

 

1

 

6.对危险源进行了普查、辨识、分级及监控,措施有效。

未开展普查扣1分;未填写“一源一卡”扣1分;发现一处未填写清楚扣0.5分。

 

 

粉尘与高毒物品

专项行动

3

1

1.有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专门机构和人员。

 

查各地“三定”方案及机构、编制情况,无管理机构或无专职人员扣全分。

 

 

1

2.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进行了部署。

查文本资料,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扣全分;未进行部署扣全分。

 

 

1

3.存在粉尘和高毒物品的企业开展了自查自改,向市、县安监部门申报了职业危害情况;各地对企业自查情况开展了检查。

 

查职业危害申报、开展排查的文件及排查记录、执法文书等文本资料,未开展扣全分;未对申报情况汇总扣1分;未对企业自查情况开展检查扣1分。

 

 

监管执法

3

1

1.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制定了年度执法计划,报当地政府批复、报上级安监部门备案。

查执法计划文本及政府批复,未制定或未报政府批复扣全分。

 

 

1

2.执法计划的执行率达到100%。

 

查执法计划的执行情况,执行率每少1%扣0.5分。

 

 

1

3.开展执法时,下达了执法文书,无漏项、无差错。

抽查下达的执法文书,发现一次未下达扣全分;发现一处错误扣0.5分。

 

 

应急管理及

事故处理

8

1

1. 市、县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查成立机构的文件,发现一处未成立机构扣1分。

 

 

1

2.按省统一部署,对发布的本地区、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了修订和完善。

查上报的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发现一个预案未按要求修订的扣0.5分。

 

 

1

3. 按省统一部署,完成了应急资源、装备、物资的普查和网上上报工作。

未按要求上报的扣全分,由省安科中心提供上报情况。

 

 

1

4. 组织了一次以上的综合或专项演练。

查演练的文本、图片、影像资料,未开展扣全分。

 

 

2

5.及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政府和省安监局上报了较大以上事故快报。

查上报较大以上事故快报情况,少一次扣0.5分。

 

 

2

6.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管理权限,坚持“四不放过”的处理原则,并在规定期限内结案。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认真落实到省“说清楚”制度。

查有关事故处理及结案报告,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每起扣1分;未及时结案,每起扣0.5分;较大以上事故,发现一起未落实“说清楚”制度扣0.5分。

 

 

安全生产

基础工作

 

8

1

1. 深入开展“四个一创建”活动,完成省下达的创建指标。

按省下达的创建目标考核,未达到省规定进度的,每少一家扣0.5分。

 

 

2

2. 按国家、省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事故统计、行政执法统计报表。

以省安监局提供的记录和数据为评分依据。

 

 

2

3.加强政务值班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以省安监局提供的记录和数据为评分依据 。

 

 

1

4.按国家、省有关要求开展了宣传教育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

查有关部署、安排,未开展扣全分。

 

 

 

 

1

5.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

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抽查发现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0.5分。

 

 

 

 

1

6.按照鄂政办发〔2010〕5号文要求,制定了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并及时上报。

未制定和未上报规划扣1分。

 

 

保障能力和机构

队伍建设

 

9

1

1.市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按要求解决了行政编制。

查当地编办下发的有关文件,未解决的扣全分。

 

 

2

2.市州组建了监管执法支队,县(市、区)组建了监管执法大队。

查批复文件及人员名单,无批复文件或人员未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不能正常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发现一处扣0.5分。

 

 

2

3.对省级安排的装备能力建设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并落实了地方配套资金。

未做到专款专用和未落实配套资金扣全分。

2

4.政府设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了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查专项经费建立及到位情况,没有足额到位或与上年比没有增加的扣全分。

1

5.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力量建设,每个乡镇要配备安全监管员,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装备,大力推进委托乡镇执法。

查批复文件及人员名单,无批复文件或人员未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未推进委托乡镇执法的扣全分。

1

6.市级安监局人平工作经费不少于5万元;县级不少于3万元。

查财务到账及使用情况,未设立专项资金的扣1分;人平工作经费市级少于5万元、县级少于3万元的扣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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