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消毒
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和《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的规定,医院门诊和病房要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消毒制度,对患者粪便排泄物及其污物等及时进行消毒处理,切实落实各项控制措施,防止医院内感染。对居家治疗的病人及其接触者,由乡(镇、村、社区)防保人员具体指导落实隔离措施和疫点、疫区的消毒处理措施,以防止疫情扩散。
6. 卫生监督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餐饮业、食堂、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和执法稽查,并对手足口病病例疫情报告、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置等进行依法监督。
7.健康教育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爱卫办及医疗卫生机构要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使广大公众增强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三)应急反应的终止和评估
1.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
手足口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向市卫生局报告。
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反应终止后,转为常规防治和监测。
2.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理的评估
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理结束后,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手足口病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疫区自然地理概况、发生的原因、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流行因素,疫情发生、发展和控制过程,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市卫生局。
七、预防控制措施
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婴幼儿和儿童普遍易感。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学校托幼机构的卫生是预防本病感染的关键。
(一)个人预防措施
1.饭前便后、外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避免接触患病儿童;
2.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
3. 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
4.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5.儿童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居家治疗的儿童,不要接触其他儿童,父母要及时对患儿的衣物进行晾晒或消毒,对患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轻症患儿不必住院,宜居家治疗、休息,以减少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