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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手足口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四、病例诊断
  (一)临床诊断病例
  急性起病,发热,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疱疹,手、足和臀部出现斑丘疹、疱疹,疱疹周围可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等症状。部分病例仅表现为皮疹或疱疹性咽峡炎。预后良好。
  重症病例:少数病例(尤其是小于3岁者)可出现脑膜炎、脑炎、脑脊髓炎、肺水肿、循环障碍等,病情凶险,可致死亡或留有后遗症。1.神经系统:精神差、嗜睡、易惊;头痛、呕吐;肢体肌阵挛、眼震、共济失调、眼球运动障碍;无力或急性弛缓性麻痹;惊厥。查体可见脑膜刺激征、腱反射减弱或消失;危重病例可表现为昏迷、脑水肿、脑疝。2. 呼吸系统:呼吸浅促、呼吸困难或节律改变,口唇紫绀,口吐白色、粉红色或血性泡沫液(痰);肺部可闻及湿啰音或痰鸣音。3.循环系统:面色苍灰、皮肤发花、四肢发凉,指(趾)发绀;出冷汗;心率增快或减慢,脉搏浅速或减弱甚至消失;血压升高或下降。
  (二)实验室诊断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为实验室诊断病例:
  1.病毒分离
  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脑脊液或疱疹液、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分离到肠道病毒,并鉴定为EV71、CoxA16或其它可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
  2.血清学检验
  急性期与恢复期血清EV71、CoxA16或其它可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中和抗体(IgM、IgG)有4倍以上的升高。
  3. 核酸检验
  自病人血清、脑脊液、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脑脊液或疱疹液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等标本中检测到肠道病毒(CoxA16 、EV71等)特异性核酸检测阳性。
  五、监测、预警、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监测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手足口病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郑州市手足口病监测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实施手足口病疫情监测工作。
  (二)预警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专业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手足口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专家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三)报告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有关单位为手足口病的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手足口病的责任报告人。
  2.报告时限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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