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手足口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郑卫〔2009〕48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组织制定了《郑州市手足口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郑州市手足口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
一、总则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以柯萨奇A组16型(CoxA16),肠道病毒71型(EV71)多见)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世界大部分地区均有此病流行,我国自1981年在上海始见本病。此病多发生于学龄前儿童,尤以3岁以下年龄组发病率最高。主要症状表现为手、足、口腔等部位的斑丘疹、疱疹,少数重症病例可出现脑膜炎、脑炎、脑脊髓炎、肺水肿、循环障碍等,多由EV71感染引起,致死原因主要为重症脑干脑炎及神经源性肺水肿。病人和隐性感染者均为传染源,主要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密切接触等途径传播。少年儿童和成人感染后多不发病,但能够传播病毒。肠道病毒传染性强,易引起暴发或流行,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编制目的
为指导、规范和加强全市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确保我市发生手足口病疫情时,能及时发现、明确诊断、积极救治、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河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和《
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年版)》,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