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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严禁豪华装饰公务刚车:严禁超规定配车和一人配备使用两辆以上(含两辆)汽车。不得利用职权占用、借用或长期租用企事业单位、下属单位的车辆。各地各部门要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清理,纠正和查处违规行为。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制度。购置公务用车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实行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定额核算制度。各地各部门201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不得超过2009年按规定比例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
  加强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存放、统一标识等制度,努力降低公务用车成本。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按照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节约财政开支、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三、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工作
  加强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经费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制度。各地各部门2010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不得超过2009年按规定比率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报批手续,规范接待程序,不得超标准接待。
  严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之间以组织或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感谢支持等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得用公款报销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的费用。严格执行定点接待制度,推行公务接待限额管理和公务消费公示制度。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逐步将公务接待费纳入公务卡结算范围。
  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搞迎来送往,推行自助餐或者便餐、快餐。
  四、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
  健全完善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长效机制。严格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办公楼维修项目,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格控制业务用房规模,严禁借建造业务用房之机违规建设办公用房。严禁为领导干部超标准购买、建造、装修住房。
  2010年底前,除已批准开工建设的项目外,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翻扩建、迁建、购置办公楼及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已批准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
  五、认真解决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过多过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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