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革发展目标。
在地方政府领导下,通过农村法人金融机构的持续努力,按照成熟一家组建一家的原则,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将全市6家农村法人金融机构全部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形成一批品牌响、经营好、机制活、服务优的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地方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具体时间安排上:2010年组建市区和楚州农村商业银行,2011年底前将盱眙农合行、涟水农合行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2012年底前分别完成金湖、洪泽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工作。
2.业务发展目标。
(1)存款。2009年末,全市6家农村法人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61.69亿元,在2009年基础上年均递增30%,至2012年末存款规模突破360亿元。
(2)贷款。2009年末,全市6家农村法人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31.07亿元,在2009年基础上年均递增28%,至2012年末贷款规模突破290亿元。
(3)利润。按存、贷款分别达360亿元和290亿元匡算,至2012年末年实现利润突破6.5亿元。
3.风险管理目标。
至2012年底,农村银行机构的五级分类不良贷款率下降到5%以内,资本充足率达到10%以上,拨备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三、切实加大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推进力度
农村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加快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各农村法人金融机构的自身努力是基础,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是关键,银行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是保障。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全力支持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发展。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充分考虑农村法人金融机构的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坚持重点支持与统筹发展相结合,抓紧研究制定加快发展的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要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逐步形成支持加快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对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专门成立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相关县(区)组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任务。各相关县(区)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综合协调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切实帮助解决农村法人金融机构在组建银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组建目标如期实现。从明年开始,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工作将列入市对县(区)目标考核管理体系,由市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相关的督促检查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