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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艾滋病抗体初筛实验室工作的通知

  (三)材料标准
  1.各级申请机构上报申请材料,统一使用河南省卫生厅的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表见附件),按照申请表项目逐项填写。
  2.附技术人员证件复印件要和申请表大小一致。
  3.初筛实验室平面图同申请表一起报送。
  三、初筛实验室的监督和管理
  1.各县(市)、区卫生局应当加强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实验室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的,由市卫生局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批评。
  2.各县(市)、区卫生局每年对辖区内初筛实验室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并将督导结果报市卫生局。
  3.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对全市初筛实验室进行抽检,并对抽检结果进行通报。
  4.抽检不合格的单位须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经市卫生局报请省卫生厅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河南省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         统一编号:

申请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负 责 人:            申请类别:       

卫生局意见

县(市区)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组长签字: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组长签字: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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